我公司受委托,定于2013年3月22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如下标的:
达县南外怡鑫苑b幢19楼2号房屋一套,建筑面积约为98.20㎡。参考价为:31万元,保证金:4万元,竞买成功后,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全部付清,违者保证金不予退还,拍卖成交后,标的物的过户买、卖双方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,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。
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,报名截止时间:2013年3月21日17时止(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),并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查询相关资料,标的物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。
成交价及保证金交纳账户
收款单位: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
账 号:88050120001204352
开户行: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池分社
(汇款时注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。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,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)
请涉及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,缺席或者未办理竞买手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
法院电话:0830-2520123
公司电话:015388438033、018982720166
公司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801号
更多拍卖信息请查询:www.lzsfpm.cn
泸州市四方拍卖有限公司
2013年3月7日